一、受訓資格:
1.參訓者應為成年,無學歷限制,性別不拘。
2.大陸地區配偶取得長期居留證、依親居留證者及合法取得外僑居留證之外籍人士
3.戶籍設立於新北市或實際居住新北市者(實際居住新北市者請檢附切結書)
4.以新北市市民為優先,如有餘額再開放非新北市者報名(每班不超過10名)
※小叮嚀:如您的學歷已符合檢定考照規範之相關科系資格,則不需參加托育人員培訓課程,可直接報考技能檢定,科系查詢
二、上課時間:(開課前一週寄發上課通知簡訊)
平日班 每週一至五;08:00至16:50
假日班 每週六、日;08:00至16:50
夜間班 每週一至五;18:30上課(每日四堂課)
三、上課地點:
1.學科上課地點:
重慶本會(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247號2樓之10)
貴興分館(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50號2樓)
2.第三領域課程上課地點:
貴興分館(新北市板橋區貴興路50號2樓)
四、繳交證件項目:
1.填寫報名資料
2.身分證影本 1 份【正反面分開影印】-開課當天繳交
五、繳費方式:
1.便利商店繳費
2.利用銀行匯款或郵政劃撥繳費
※銀行匯款
銀行名稱:新光銀行 (銀行代號:103) 分行名稱:新板分行
戶 名:社團法人新北市保母協會 帳 號:0462-10-100443-1
※郵政劃撥
郵政帳號:18963054 戶 名:社團法人新北市保母協會
請將匯款、劃撥單據與匯款人姓名、匯款帳號後5碼、報名班次、電話
單據影本傳真或E-mail至本會;
傳真電話:02-8951-9193
E-mail:tka.tka1896@msa.hinet.net
六、報名須知(請詳細閱讀):
*請假事宜
1.請假課程不得補課,也不得請他人代課及代簽。
2.依據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外參訓計畫專業課程研修(六大領域)請假時數相關規範,
不論婚、喪、病、事假別(遲到或早退均以請假論),均需達下列標準:
(1)第三領域(術科)課程出席率須達百分之百。
(2)課程訓練(單科)出席率須達百分之八十(含)以上。
3.每學分請假時數超過相關規定者,需重新補修該學分,才可取得結業證書。
4.課程總時數請假超過相關規定者,需重新上課,才可取得結業證書。
*收退費標準
1.完成報名
2.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,但因個人因素辦理退訓者,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
辦理退費:
(1)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,餘額退還學員。
(2)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五分之一者,退還核訓練費用百分之八十。
(3)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(4)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恕不退費。
3.在課程報名人數不足的情形下,本協會保留異動及不開班之權利,如不予開班
,所繳費用全額退費。
*退費作業流程
1.申請流程:(以下程序皆須全部完成才算完成退訓申請)
步驟1:請先來電告知確定退課。
步驟2:本人須確實完成學員離(退)訓申請書填寫。下載
步驟3:申請表、銀行存摺(非勾選銀行帳戶轉帳者免付)傳真至02-8951-9193
或掃描拍照E-MAIL:tka.tka1896@msa.hinet.net至協會信箱,回傳後務必請
來電確認協會是否收到。
2.學員申請退費
(1)當月20日以前申請-當月25日開立支票,隔月1日後可領取支票。(不另行通知)
(2)當月21日以後申請-隔月25日開立支票。
(3)以親領方式為主
(4)郵寄支票需再扣30元郵資
(5)銀行帳戶轉帳需再扣30元手續費(請檢附帳戶封面影本)
*注意事項
1.已符合檢定考照規範之相關科系資格者,則不需參加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,可
直接報名參加托育人員單一級技能檢定考試。
2.完成報名者須於兩周內繳費,逾期未繳費者,視同放棄參訓資格,由候補者依序遞補。
3.協會保留課程內容、日期與講師異動之權利。
4.課程期間請勿攜帶小孩或寵物來上課,以免干擾上課秩序,謝謝合作!
5.因上課教室為冷氣房,請學員視個人情況增減衣物,可自行攜帶薄外套或帽子。
6.請假時數超過相關規定,將無法領取結業證書,請勿遲到或早退。
※服務時間: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至下午18:00(中午12點至13點休息)
※服務專線:8951-7829分機 14游小姐、13陳小姐